
and的符號是&。符號是人們共同約定用來指稱一定對象的標志物,它可以包括以任何形式通過感覺來顯示意義的全部現象,在這些現象中某種可以感覺的東西就是對象及其意義的體現者。
在符號中,既有感覺材料,又有精神意義,二者是統(tǒng)一不可分的。例如,十字路口紅綠燈已不是為了給人照明,而是表示一種交通規(guī)則。符號與被反映物之間的這種聯系是通過意義來實現的。符號總是具有意義的符號,意義也總是以一定符號形式來表現的。符號的建構作用就是在知覺符號與其意義之間建立聯系,并把這種聯系呈現在我們的意識之中。